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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滅火器的合理維護管理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月1日

 2021年5月在兵庫縣姬路市發生的火災中,發生了進行初期滅火的員工使用的滅火器破裂、受傷的事故(※)。與滅火器相關的事故過去在橫濱市也發生過。
 設置滅火器的各位,請確認以下滅火器的“合理維護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廢棄方法”

 ※ 關於過去在橫濱市發生的滅火器事故,請確認這裡的“關於滅火器事故”

滅火器的合理維護管理

關於滅火器的狀態

 由於顯著的鏽跡等導致滅火器主體劣化的話,由於使用時的內部壓力上升而引起破裂等,有受傷的危險。確認滅火器的外形,鏽跡等顯著的滅火器請立即停止使用,馬上換成新的滅火器。

 因鏽跡等而劣化的滅火器的例子(摘自《關於滅火器事故》)

滅火器


關於檢查

 消防法規定必須設置的滅火器,需要定期進行檢查,並將其結果報告管轄的消防署。如果不檢查的話,在緊急時刻有可能不能使用。
 詳細內容請確認這邊的“請實施消防用設備等的檢查和報告”

滅火器的規格修改

 2011年,關於滅火器的尺寸、形狀、品質等規定的標準被變更了(※)。變更前的滅火器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交換。如果還沒有交換的話,請馬上交換。
 需要更換的滅火器用文字表示了適應火災。請換成畫上顯示的新滅火器。詳細內容請確認這邊的“滅火器的規格和檢查基準被修改了”

 適應火災的表示(摘自《滅火器的規格、檢查基準被修改了》)

規格表示

 ※ 修改制定滅火器技術標準的一部分省令(2010年總務省令第111號)

關於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初期滅火的方法

 滅火器是初期滅火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為了將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限度,請確認合適的使用方法。
 另外,實際的滅火器在訓練中不能使用。因此,請參加可以使用訓練用滅火器的地區的防災訓練(※)。
 關於滅火器等的使用方法,請從這邊的“初期滅火”確認。

 ※ 在橫濱市消防局,通過自治會、居委會等地,舉行了防災相關的各種訓練會。關於訓練的諮詢,最近的
  請聯繫消防署總務、預防課預防科或消防辦事處

關於滅火器的廢棄方法

滅火器的廢棄方法

 關於廢滅火器等的回收,不是橫濱市,而是製造商團體通過回收窗口進行回收。
 關於回收方法等,請確認(株)滅火器再利用推進中心刊登的“滅火器的處理方法(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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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消防局預防部指導課

電話:045-334-6408

電話:045-334-6408

傳真:045-334-6610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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