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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介護保險制度中的負擔限額認定證是什麼。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5日

福祉,看護
A

負擔限度額認定是指對生活保護等領取者和滿足所有條件的人,減輕利用介護保險設施和短期寄宿時的伙食費和房間費的自己負擔額的制度。負擔限度額認定證是發給該制度對象的證明。

收到認定證後,在使用介護保險設施和短住宿的時候,請務必向設施出示。

認定證的交付條件

第一階段
・領取生活保護等的人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1領取老年福利養老金的人

第2階段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中,“公共養老金等收入額和非課稅年金收入額和其他合計所得金額※2”的合計每年80萬日圓以下,本人的存款等合計金額650萬日圓(有配偶的情況下,夫婦合計金額1650萬日圓)以下的人

第3階段①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中,“公共養老金等收入額和非課稅年金收入額和其他合計所得金額”合計每年超過80萬日圓的120萬日圓以下,本人的存款等合計金額為550萬日圓(如果有配偶的話,夫婦合計金額為1550萬日圓)以下的人

第3階段②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中,“公共養老金等收入額和非課稅年金收入額和其他合計所得金額”合計每年超過120萬日圓,本人的存款等合計金額在500萬日圓(如果有配偶的話,夫婦合計金額在1500萬日圓)以下的人

※1戶…本人所屬的居民基本底帳上的家庭(配偶在其他家庭的情況下,包括其配偶。)
※2其他的合計所得金額
…從合計所得金額中減去公共養老金等相關的雜項收入(從公共養老金等收入金額中減去公共養老金等扣除額後的金額)後的金額(減的情況下,按0日圓計算。)
※3存款等…第2號被保險人不論階段如何都在1000萬日圓(有配偶的情況下為2000萬日圓)以下

認定證的交付手續

請向居住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申請,滿足交付條件的情況下,從申請月的第一天開始發給有效的認定證。

咨詢地址

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介護保險課

電話:045-671-4253

電話:045-671-4253

傳真:045-550-3614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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