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我想提供(實施)住宅改修的服務(工程)。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5日

福祉,看護
A

關於介護保險的其他服務(訪問看護、通所看護等),如果不是都道府縣和市町村指定的經營者(指定居家服務經營者)就不能提供服務。
但是,關於住宅改修,沒有指定事業所。因此,任何經營者都可以提供(工程)服務。
另外,住宅改修規定了作為對象的工程。在該對象範圍以外的工程的情況下,不支付住宅改修費,而是自己負擔10%。
如果猶豫是否成為介護保險給付的對象工程,請在開工前與【居住區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商量。

<諮詢處>
【居住區的區役所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請看諮詢處)

諮詢處

居住區的區役所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課
區役所

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介護保險課

電話:045-671-4255

電話:045-671-4255

傳真:045-550-3614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588-26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