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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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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關於介護保險的負擔限額認定,配偶因徵收市民稅而被判定為不符合,之後,配偶有了稅修正,市民稅不徵稅。如果再申請一次的話,會發給負擔限額認定證嗎。
A
如果市民稅徵稅者成為市民稅非課稅者,或者市民稅徵稅者去世後只有非課稅者的情況下,在那個時候再次提交申請書的話,從再次申請的月1日開始可以交付有效的負擔限額認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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