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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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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介護保險服務的高額看護服務費的退還相關制度和手續是怎樣的

福祉,看護
A

 使用介護保險服務時的1個月的使用費(花費的費用的1成(有一定以上收入的情況下是2成或3成)的自己負擔部分)超過一定的上限額的時候,超過的金額的一部分通過申請作為高額看護服務費退還。

但是,因為每個需要護理度都有一個月內可以使用的看護服務的使用限度額,所以只以在該限度額範圍內自己負擔的部分為對象。

介護保險以外的服務利用部分(使用介護保險設施所需的伙食費、房間費、日常生活費等)、福利用具購買費、住宅改修費不在對象內。另外,同戶有多個需要看護者的時候,可以合計整個家庭的自己負擔金額。

關於申請手續,使用對象服務約4個月後(也有遲到的情況)會發送申請指南的通知,如果收到通知的話請在郵寄或居住區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辦理申請手續。
 ※如果申請通知沒有收到的話,請向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諮詢。
 ※請注意高額看護服務費在2年(綜合事業部分為5年)就到期了,過了那個就不能申請了。

<諮詢處>
 您所在地區的區政府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請看諮詢處)

諮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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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福利局介護保險課

電話:045-671-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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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50-3614

電子郵件地址kf-kaigohoken@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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