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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保險費的繳納方法有特別徵收和普通徵收兩種。
1特別徵收:在偶數月(一年6次)的年金支付日,從年金先行扣除的方法。
2普通徵收:從6月到次年3月的每個月(一年10次)設定交貨期,請用帳戶轉帳或發送的繳納書中的任意一種方法繳納。除了特別徵收的對象以外,一般徵收。
另外,符合特別徵收對象的條件時,根據介護保險法的規定應進行特別徵收,因此不能根據被保險人的申請選擇普通徵收。但是,年度中途保險費金額發生變更的人,有可能會同時進行特別徵收和普通徵收。
請諮詢您所在地區的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區役所
關於保險費
健康福利局 介護保險課
電話:045-671-4254
傳真:045-550-3614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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