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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谷自治會區域內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045-671-266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98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1,084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議區域內建築物的地基、位置、用途及形態,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1) 關於A地區的用途,作為一戶建專用住宅(包括兩戶同居住宅)、店鋪兼用住宅以及診療所(醫院)併用住宅。B地區僅限一戶建專用住宅(包括兩戶同居住宅)。
(2) 除地層外,層數為2以下。
(3) 建築物的最高高度限制,北側及道路的斜線限制,容積率,建築率及外牆的後退距離(道路及鄰地的距離限制),遵循建築基準法及橫濱市風景地區條例(1970年6月條例第35號)。
(4) 圍牆的原則是開放性的。
(5) 不得分割一個區域的用地(開發建設時從不動產公司購買的圖紙的區劃)。
(6) 地基的地面不能變更。但是,建造汽車車庫的切土及盛土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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