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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岡第7期(第3次)住宅區建築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商要求地區的圖片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045-671-266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488KB)
  •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2,197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議區域內建築物的用途、形態、用地及位置,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1) 建築物的用途如下所示。
    A獨門獨院住宅
    i醫院合用住宅
    u住戶數量最多2戶的長屋、共同住宅
    (2) 建築物的高度從地基面開始10米,屋檐的高度不超過地基面7米。
    (3) 除地層以外的層數為2以下。
    (4) 不能分割用地。但是,在建築協定區域圖所示的各個區劃內,分割後的占地面積在125m2以上的情況不在此限。
    (5) 地基不能變更。但是,用於建造汽車車庫的建築、停車場、樓梯以及輪椅用的斜坡等的切土和填土不在此限。
    (6) 建築物的外壁或從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鄰地邊界線的距離在1m以上。但是,在不到該距離限度的距離內的建築物或建築物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項的,不在此限。
    a外壁或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合計在3m以下
    i用於倉庫及其他類似用途(汽車車庫除外),屋檐高度在2.3m以下,且地板面積合計在5m2以內
    屋檐高度在2.3m以下沒有牆壁的汽車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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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部地域城市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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