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堀口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5月8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045-671-266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632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256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建築物的限制)
第7條前條規定的區域內的建築物的用途及形態,必須根據以下各項規定的基準。
2 A地區(住宅專用地區)
(1) 建築物的用途如下。
A住宅、共同住宅、宿舍、公寓
i住宅兼有事務所、店鋪及其他類似用途的住宅中,令第130條之3規定的
巡查派出所、公用電話所及其他類似令第130條之4規定的公益上必要的建築物
診療所
o其他不妨礙本協議目的的建築物,運營委員會與橫濱市協商後認可的建築物
(2) 建築物的高度及屋檐的高度為地基面(對於在附件圖所示區域建造的建築物,東側前面道
路中心的平均高度)不能分別超過9米、6.5米。
3B地區(住宅、店鋪混合地區)
(1) 建築物的用途如下。
A住宅、共同住宅、宿舍、公寓
i住宅兼有事務所、店鋪及其他類似用途的住宅中,令第130條之3規定的
巡查派出所、公用電話所及其他類似令第130條之4規定的公益上必要的建築物
診療所
奧加索林支架、消費者金融店、情人旅館、立體自行車停放處、立體停車場、風俗及其他惡臭
除了可能產生噪音、振動等的建築物外,運營委員在不阻礙本協議目的的建築物中
該會在與橫濱市協商後得到了認可。
(2) 建築物的層數為4以下。
(3) 建築物的高度在12.5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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