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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人領取MyNumber卡

MyNumber卡原則上會交給申請者本人,但由於不得已的理由不能來廳的情況下,可以委託代理人領取。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關於代理人的領取

只要申請MyNumber卡的人本人因生病、身體障礙等不得已的理由認為來廳困難,就可以委託代理人領取。主要的不得已理由如下:

  • 因生病、身體障礙等原因,申請交付的人來廳被認為困難時
  • 根據長期(國內外)出差者、長期航行的船員等工作內容、工作場所、工作形態等客觀情況,交付申請者來廳認為困難時
  • 申請者本人在中學生以下的情況

注意:工作繁忙和上下班等理由,不符合不得已的理由。

下載本人的臉部照片證明書

關於本人確認文件的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專案。

領取窗口

MyNumber卡的領取原則上是預約制。
手續的種類 可辦理手續的窗口
  • 第一次領取
  • 再交付(※1)
    1. 更新
    2. 追記欄的滿欄
    3. 國外遷出
上述以外的再交付 居住區的區役所(※2)

※不能返還1元的MyNumber卡的人,不能使用MyNumber卡特設中心。
※2住在西區的人,希望在區政府領取的人,不需要預約,請直接來。
關於預約的詳情,請看MyNumber卡的領取以及電子證書的更新手續的預約頁面。

隨身物品

  1.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
  2. 通知卡(持有者)
  3. 居民基本底帳卡(持有者)
  4. 申請者本人的本人確認文件(必須帶臉部照片)
  5. 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必須帶照片)
  6. 證明代理權的文件
  7. 證明申請者本人不能來的文件
  8. 原本的MyNumber卡(更新·再交付持有的人)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

由任意代理人收取

請在填寫背面的回答書欄及委任狀欄後,拿到窗口。另外,沒有交付通知書就不能委託,丟失的話請委託您所在地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重新發行。
交付通知書的填寫示例(由任意代理人領取)(PDF:825KB)

法定代理人的領取

請填寫背面的回答書欄,然後拿到窗口。
※即使丟失了交付通知書,如果其他必要材料齊全的話,也可以領取。
交付通知書的填寫示例(由法定代理人領取)(PDF:965KB)

由復代理人領取

由接受法定代理人委託的代理人接受的人,請填寫背面的回答書欄及委任狀欄,並拿到窗口。另外,因為沒有交付通知書就不能委託,所以如果遺失了交付通知書,請委託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重新發行。
交付通知書的填寫示例(由代理人領取)(PDF:1,157KB)

本人確認文件

各分類的主要本人確認文件
區分 主要的本人確認文件
A區分 駕照、護照、帶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帳卡
B區分 養老金手冊(基礎號碼通知書)、介護保險證、員工證、就診券

A分類、B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PDF:76KB)一覽
※記載了“姓名和出生年月日”或者“姓名和地址”,記載的資訊和住民票最新的資訊一致的文件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此外,有有效期限規定的文件僅限於有效期內的文件。
※“弗利迦納”的本人確認文件不能使用。敬請留意
※如果一覽表上沒有記載的文件是否可以使用,或者必要材料無法準備的話,請事先向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諮詢。

申請者本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需要攜帶以下本人確認文件。(必須有帶臉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圖案

自帶例

附帶臉部照片的A分類本人確認文件1份和
其他1份本人確認文件

  • 駕照和年金手冊(基礎號碼通知書)

附帶臉部照片的B分類本人確認文件1份和
其他本人確認文件2份

  • 臉部照片證明書(設施等入所者用、在家看護者用)、介護保險證和後期高齡醫療證
  • 臉部照片證明書(未成年人等用)、醫療受領者證和母子手冊
  • 員工證(帶臉部照片)、(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和年金手冊

※申請時未滿1歲且2024年12月2日以後申請卡的人,會發行省略了臉部照片的卡,所以即使沒有帶臉部照片的證明書也可以領取。請準備A、B分類的合計2份文件。

在上述格式上粘貼申請者本人的臉部照片,通過接受入所的醫院、設施長等的簽名或簽名、蓋章,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之一(臉部照片證明書)。

在上述格式上粘貼申請者本人的臉部照片,接受服務提供的介護支援專門員(護理經理)及其所屬經營者的長的簽名或簽名、蓋章,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之一(臉部照片證明書)。

僅限未成年人(~17歲)、成年被監護人,在上述格式上粘貼申請者本人的臉部照片,法定代理人簽名後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之一(臉部照片證明書)。

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需要攜帶包含A分類本人確認文件1份的本人確認文件2份本人確認文件。沒有帶臉部照片的A分類本人確認文件的話就不能成為代理人。
自帶例:駕照和年金手冊(基礎號碼通知書)

證明代理權的文件

請準備以下的文件。
申請者本人 代理人 必要的文件
未滿15歲 法定代理人
  • 【日本國籍的人】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等
    (在區政府領取,籍貫是橫濱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 【外籍人士】出生證明書及譯文
成年被監護人
  • 登記事項證明書
任意代理人
  • 委任狀(交付通知書※)
復代理人
  • 來自法定代理人的委任狀(交付通知書※)且上述法定代理人的必要文件

※請在填寫交付通知書背面的“回答書”、“委任狀”、“密碼”後,在密碼欄上貼上眼罩貼紙寄到代理人。如果沒有貼上眼罩貼紙的話,有可能無法辦理領取手續。
※證明書請在窗口提交或複印原件。

申請者本人不能來的疏散資料

申請者本人沒有來窗口而由代理人領取的情況下,需要證明理由的疏散資料。如有以下表格所示理由,請攜帶表右側的文件。
來廳困難的理由 疏散資料
中學生以下 不需要來廳困難的理由的資料
高中生・高專生 學生證・在學證明書
75歲以上的人 不需要來廳困難的理由資料。請在交付通知書的背面空白處填寫外出困難的意思。
孕婦 母子健康手冊
有殘疾的人 殘疾人手冊
長期住院者、設施入所者
  • 醫院院長或設施長製作的個人號碼卡臉部照片證明書
  • 證明住院或入住設施的文件(住院診療計畫書、能確認住院情況的收據、診療清單、住院・入所證明書)
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者
  • 介護保險被保險人證
  • 由護理管理人員及其所屬經營者的負責人製作的個人號碼卡臉部照片證明書
成年被監護人 登記事項證明書
成年被保佐人、輔助人 登記事項證明書及代理行為目錄

※疏散資料請讓我在窗口提交或複印原件。
※由於上述以外的理由來廳困難的情況下,請向申請者本人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諮詢。

原本的MyNumber卡(更新·再交付持有的人)

更新、追記欄的滿欄和國外轉出後的再轉入後的再交付,持有原來的MyNumber卡的人請務必攜帶。如果沒有返還的話,會因丟失而再次交付,需要手續費。
另外,沒有原本的MyNumber卡的人,不能使用MyNumber卡特設中心。

給外出困難的人

外出困難的人,工作人員會去自己家或福利設施等地方拜訪並確認本人,日後可以在自己家等地郵寄MyNumber卡。詳細情況是,【給外出困難的人】訪問MyNumber卡的申請和領取,幫助您!請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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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橫濱市MyNumber卡專用撥號

電話:0120-321-590

電話:0120-321-590

傳真:045-350-8484

市民局窗口服務部窗口服務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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