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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居民基本底帳卡
根據社會保障・稅號制度(MyNumber制度)的實施,居民基本底帳卡的新發行於2015年12月結束,2016年1月開始發行MyNumber卡。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月6日
居民基本底帳卡的概要
有無臉部照片
居民基本底帳卡發行了附有面部照片和無面部照片兩種。附帶臉部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帳卡可以作為附帶臉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使用。
有效期
居民基本登記卡的有效期是發行後10年。雖然2015年12月新發行結束了,但是持有居民基本底帳卡的人,可以繼續使用到有效期。
密碼
設置了4位數的密碼。
電子證書
居民基本底帳卡上雖然搭載了根據要求可以用於e-Tax等的電子證書,但是隨著居民基本底帳卡的發行結束,居民基本底帳卡上的電子證書的安裝也結束了。
My number
從2016年開始發行的MyNumber卡是繼承了居民基本底帳卡功能的卡。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居民基本底帳卡的人,如果希望繼續發行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的卡的話,請申請MyNumber卡。
另外,如果您希望使用電子證書,也可以安裝在MyNumber卡上。
居民基本底帳卡、MyNumber卡的樣品
沒有居民基本底帳卡的臉部照片和臉部照片,MyNumber卡的表面和背面圖像
地址和姓名的變更
因搬家等原因地址發生變化或因結婚等原因姓名發生變化時,將在居民基本底帳卡背面的追記欄中填寫新的地址和姓名。
地址和姓名變更後原則上請在14天內,到您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辦理手續。申請地址變更時如果持有居民基本底帳卡的話,可以同時辦理手續。
另外,為了更新IC晶片的資訊,需要輸入4位數的密碼。請事先確認一下。
從市外遷入時的注意事項
從市外遷入的情況下,經過以下任意一個日期的話,居民基本底帳卡就會失效。請務必在期限內辦理手續。
- 從前地址轉出申請時提交的轉出預定日起經過30天的情況
- 從實際搬家(遷入)之日起經過14天的情況
- 自提交轉入申請之日起經過90天的情況
代理人的手續
住在同一個家庭的人(伴隨搬家的情況下,在新的地址同一個家庭的人)辦理手續的話,不需要準備委託書。請保管居民基本登記卡和密碼到窗口來。
其他家庭辦理手續的話,采用書面查詢方式。詳情請看文件查詢方式的專案(頁面內鏈接)。
居民基本登記卡丟失了
居民基本登記卡丟失的情況下,在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接受電話暫停。各區政府的聯繫方式請看關於MyNumber卡的諮詢頁面。
如果發現丟失的卡,需要在窗口辦理手續。詳情請看暫停解除的專案(頁面內鏈接)。
重新設置密碼,取消暫停
以下情況需要到區政府窗口辦理手續。
- 因丟失等原因暫停後發現,想要解除暫停時
- 忘記密碼,想重新設置的情況
- 如果您鎖定了密碼,想要重新設置
- 想從當前密碼變更為其他密碼時
攜帶物品(本人來廳時)
持有帶臉部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帳卡時
- 居民基本底帳卡
持有無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帳卡,持有其他附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時
- 居民基本底帳卡
- 帶有政府機關發行的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持有無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帳卡,沒有其他帶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的情況
- 請看文件查詢方式的專案(頁面內鏈接)。
攜帶物品(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情況)
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情況下,需要法定代理人同行。除了上述本人來廳時攜帶的物品外,請攜帶以下文件。
法定代理人持有帶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時
- 法定代理人政府機關發行的附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 戶籍、登記事項證明書等代理權確認文件(本人未滿15歲且籍貫在橫濱市內時不需要)
法定代理人沒有帶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的情況
- 請看文件查詢方式的專案(頁面內鏈接)。
攜帶物品(委託任意代理人辦理手續時)
委託任意代理人辦理手續時,必須采用書面查詢方式。詳情請看文件查詢方式的專案(頁面內鏈接)。
文件查詢方式
在窗口受理後,從區政府向本人的地址郵寄詢問回答書(申請內容的確認文件),並將詢問回答書拿到窗口時完成手續的方式。
手續完成需要花費時間,請留出富餘時間辦理手續。在窗口拿著查詢回答書的時候,除了事先簽名的查詢回答書之外,請帶上以下文件。
本人來廳的情況
- 居民基本底帳卡
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情況
- 本人的居民基本底帳卡
- 法定代理人政府機關發行的附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1份或者其他本人確認文件2份
- 戶籍、登記事項證明書等代理權確認文件(本人未滿15歲且籍貫在橫濱市內時不需要)
※需要和法定代理人同行。
委託代理人辦理手續時
- 本人的居民基本底帳卡
- 代理人政府機關發行的附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1份
※只有持有政府機關發行的附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的人,才能成為代理人。
※請填寫查詢回答書的委任狀欄、密碼欄,為了不知道密碼,請放入信封等封好後寄存在代理人(區政府職員會對照密碼)。如果在代理人知道密碼的話,有可能無法受理。
廢止手續
不使用居民基本底帳卡,希望廢止或返還時,請拿到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如果是沒有照片顯示的居民基本底帳卡,請同時攜帶駕駛證和健康保險證等本人確認文件。
咨詢
區役所 | 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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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見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510-1706 |
神奈川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411-7034 |
西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320-8335 |
中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224-8295 |
南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341-1118 |
港南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847-8335 |
保土谷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334-6234 |
旭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954-6034 |
磯子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750-2345 |
金澤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788-7734 |
港北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540-2254 |
綠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930-2250 |
青葉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978-2233 |
都築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948-2255 |
泉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800-2345 |
榮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894-8345 |
戶塚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866-8335 |
瀨谷區役所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045-367-5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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