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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未滿15歲及成年被監護人等的MyNumber卡的領取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2日

請先閱讀

未滿15歲的孩子或成年被監護人本人沒有來窗口,法定代理人領取的情況下,處理方法不同。不是本頁,而是請看代理人領取MyNumber卡的頁面。

關於能領取MyNumber卡的人

領取MyNumber卡時,請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等及其法定代理人一起來窗口。

關於法定代理人
申請者本人法定代理人
未滿15歲者家長、未成年監護人
成年被監護人成年監護人
被保佐人保佐人
被輔助人

輔助人


被保佐人、被輔助人的情況下,只有通過代理行為目錄確認MyNumber卡相關手續的代理權的情況下,才能接受代理。
另外,除了法定代理人的來廳以外,還可以委託法定代理人的代理人領取。如果希望由代理人領取的話,請看代理人的領取(頁面內鏈接)。

領取窗口

MyNumber卡的領取原則上是預約制。
手續的種類 可辦理手續的窗口
  • 第一次領取
  • 再交付(※1)
    1. 更新
    2. 追記欄的滿欄
    3. 國外遷出
上述以外的再交付 居住區的區役所(※2)

※不能返還1元的MyNumber卡的人,不能使用MyNumber卡特設中心。
※2住在西區的人,希望在區政府領取的人,不需要預約,請直接來。
關於預約的詳情,請看MyNumber卡的領取以及電子證書的更新手續的預約頁面。

隨身物品

  1.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
  2. 通知卡(持有者)
  3. 居民基本底帳卡(持有者)
  4. 申請者本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5. 法定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6. 證明申請者本人和法定代理人關係的文件(不滿15歲的人可以省略)
  7. 原本的MyNumber卡(更新·再交付持有的人)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

這是申請MyNumber卡後,用郵件寄到您家的明信片。請在背面的回答書上,法定代理人填寫申請者本人的地址、姓名,拿到窗口。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的寫法(PDF:965KB)

丟失的情況

即使沒有交付通知書,只要必要的本人確認文件齊全,就可以領取。詳情請確認本人確認文件的專案。

    通知卡(持有者)

    持有通知卡的人,會用MyNumber卡交換回收,領取時請拿到窗口。
    丟失的情況下,在警察署申報遺失物後,領取MyNumber卡時需要填寫遺失申請。

    居民基本底帳卡(持有者)

    持有居民基本底帳卡的人,會用MyNumber卡交換回收,領取時請拿到窗口。
    丟失的情況下,在警察署申報遺失物後,領取MyNumber卡時需要填寫遺失申請。

    關於本人確認文件

    請攜帶1份申請者本人和法定代理人各自的A分類文件或2份B分類文件。
    區分 主要的本人確認文件

    A區分
    (附帶臉部照片)

    駕照、護照、帶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帳卡
    B區分 小兒醫療證、母子手冊、(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就診券

    A分類、B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一覽(PDF:76KB)
    ※記載了“姓名和出生年月日”或者“姓名和地址”,記載的資訊和住民票最新的資訊一致的文件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此外,有有效期限規定的文件僅限於有效期內的文件。
    ※“弗利迦納”的本人確認文件不能使用。敬請留意
    ※如果一覽表上沒有記載的文件是否可以使用,或者必要材料無法準備的話,請事先向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諮詢。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丟失的情況

    需要申請者本人和法定代理人的下列文件。沒有任何文件的人,請委託您重新發行交付通知書(明信片),到您所在地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 持有A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的人
      • 包含A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1份的本人確認文件2份
    • 可以提交申請人本人的通知卡或出示個人號碼通知書的人
      • 在A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1份和窗口填寫查詢、回答書
      • B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2份和在窗口填寫查詢、回答書

    證明申請人本人和法定代理人關係的文件

    申請者本人未滿15歲者

    證明申請人本人與法定代理人關係的文件一覽
    領取場所\住民票的家庭 同戶 別家

    區役所

    不需要自帶
    (※)

    • 【日本國籍的人】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等
      (如果籍貫是橫濱市內,則不需要自帶)
    • 【外籍人士】出生證明書及譯文

    特設中心

    不需要自帶
    (※)

    • 【日本國籍的人】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等
    • 【外籍人士】出生證明書及譯文

    ※在接受戶主以外的法定代理人時,有時需要在窗口填寫發誓是法定代理人的文件。
    ※證明書請在窗口提交或複印原件。

    原本的MyNumber卡(更新·再交付持有的人)

    由於更新·追記欄的滿欄以及國外轉出的再交付,沒有返還原來的MyNumber卡的人請務必攜帶。
    如果沒有返還的話,會因丟失而再次交付,需要支付手續費,請注意。
    另外,不能返還原本的MyNumber卡的人,不能使用MyNumber卡特設中心。

    成年被監護人等的情況

    如果是成年被監護人,請攜帶登記事項證明書。被保佐人、被輔助人的情況下,除了登記事項證明書之外,請攜帶代理行為目錄。
    都不接受複印件的提示。證明書請在窗口提交或複印原件。

    關於復代理人的領取

    法定代理人來廳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委託代理人領取。
    委託代理人領取時,除了攜帶物品欄中記載的文件(法定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除外)之外,請填寫交付通知書背面的委任狀欄,並攜帶代理人本人確認文件(包含A分類的本人確認文件1份的本人確認文件2份)。

    另外,由於不得已的理由,申請者本人難以前往窗口時,攜帶物品會有所不同。詳細內容請看代理人領取MyNumber卡的頁面。

    交付通知書(明信片)【代理用】的寫法(PDF:1,157KB)

    關於證明申請者本人和法定代理人關係的文件

    如果是未滿15歲的人的代理,只要籍貫在市內區政府領取,就不需要出示證明申請者本人和法定代理人關係的文件。否則請攜帶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等。
    ※證明書請在窗口提交或複印原件。

    關於遺失交付通知書的情況

    交付通知書的背面有委任狀欄,請另外製作委任狀,即使沒有交付通知書也可以領取。
    委任狀【代理用】及寫法(PDF:182KB)

    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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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本頁的諮詢

    橫濱市MyNumber卡專用撥號

    電話:0120-321-590

    電話:0120-321-590

    傳真:045-350-8484

    市民局窗口服務部窗口服務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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