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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MyNumber卡的地址和姓名等的變更
地址、姓名、外籍人士在留期限屆滿日有變更的情況下,需要在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辦理MyNumber卡的記載事項的變更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7日
主要變更理由
- 搬家(新地址區政府的手續)
- 公寓名稱的變更
- 實施住宅標識
- 結婚等戶籍關係的申報時姓名的變更(※)
- 舊氏的登記
- (外籍人士)並記名或通稱的登記
- (外籍人士)隨著在留期限屆滿日的延長,有效期限的變更
- (外籍人士)取得永住權後的有效期限變更
(※)請在變更住民票記載事項後辦理手續。在其他市區町村辦理結婚登記等的情況下,到住民票變更為止需要1周到10天左右的天數。
手續需要的東西
辦理手續的人 | 需要的東西 |
---|---|
本人 |
|
新地址的同戶員 |
|
另一個家庭的法定代理人 |
|
其他家庭的任意代理人 |
|
※由任意代理人代替辦理手續時,需要通過書面查詢方式辦理手續(日後手續)。手續完成需要幾天時間,請留出富餘時間辦理手續。
- 由任意代理人辦理手續後,從區政府郵寄確認密碼的詢問書兼委託書。
- 請在查詢書兼委託書上簽名、密碼等。
- 請委託任意代理人向區政府提交MyNumber卡和查詢書兼委託書。
- 在區政府追記地址、姓名、有效期限,並返還給任意代理人。
申報書
可以從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服務的頁面(外部網站)下載申報的格式。
給使用簽名用電子證書的人
隨著地址和姓名的變更,簽名用電子證書失效。希望再次發行的顧客請一併辦理手續。
除本人或同戶員外的代理人辦理手續時
有關手續的詳情,請確認電子證書的發行情況。
同戶員辦理手續時
同戶員代替本人申請發行簽名用電子證書時,僅限遷入、遷居申報的當天,不需要書面查詢,可以當天完成手續。請本人製作委託書兼密碼記載書,放入信封等封好後寄存在代理人。
用於發行簽名用電子證書
在電子證書有效期前3個月內更新或發行利用者證明用電子證書的人用
溫馨小語提示
關於從橫濱市外遷入
從橫濱市外遷入的情況下,經過以下任意一個日期後MyNumber卡就會失效,請務必在期限前辦理手續。
- 從之前地址地的轉出申請時提交的轉出預定日起經過30天的時候
- 從實際轉入之日起經過14天時
- 自提交轉入申請之日起經過90天的時候
關於失效時的手續,請看MyNumber卡的追記欄的滿欄和丟失等伴隨的再交付的頁面。
關於記載欄的滿欄
記載欄滿欄的情況下,因為不能填寫新的地址和姓名,所以重新發行卡本身。詳細內容請看MyNumber卡的追記欄的滿欄和伴隨丟失等的再交付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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