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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MyNumber卡(電子證書)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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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5日

諮詢多的問題

目錄

領取MyNumber卡

申請MyNumber卡

MyNumber卡的其他手續

常見的問題

Q
交付通知書丟了。
A

MyNumber卡的領取預約需要交付通知書上記載的預約ID,請諮詢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預約完畢或西區民在西區役所領取的情況下,即使沒有交付通知書,只要滿足本人確認文件的條件就可以領取MyNumber卡。詳細內容請看關於領取MyNumber卡的頁面。

Q
哪些文件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呢?
A

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文件可以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

  • 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姓名和地址”標誌的文件
  • 顯示的姓名、地址是住民票的姓名、和地址一致的文件(不可弗利迦納)
  • 有有效期限規定的文件,在有效期內的文件

實際使用與否,請向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諮詢。

Q
我想代理領取MyNumber卡,但是沒有本人帶臉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A

除了駕照、護照、員工證、學生證等附有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外,還可以製作面部照片證明書這一市町村指定的樣式,作為附帶面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之一。
臉部照片證明書分為“未成年人、成年監護人用”、“入住設施者用”、“在家接受看護等的人用”三種。樣式的下載,請看代理人領取MyNumber卡的頁面。

Q
我想代理領取MyNumber卡,證明本人不能來廳的文件有什麼樣的?
A
如果是下表左欄的理由,請拿右欄的文件。
理由必要的文件
中學生以下不需要出示文件。

高中生・高專生

學生證、在學證明書
75歲以上的人不需要出示文件。請在交付通知書背面的空白處填寫來廳困難的理由。
孕婦母子健康手冊
有殘疾的人殘疾人手冊
長期住院者、設施入所者
  • 醫院院長或設施長製作的個人號碼卡臉部照片證明書
  • 證明住院或入住設施的文件(住院診療計畫書、能確認住院情況的收據、診療清單、住院・入所證明書)
需要護理、需要支援認定者
  • 由護理管理人員及其所屬經營者的負責人製作的個人號碼卡臉部照片證明書
  • 介護保險被保險人證
成年被監護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成年被保佐人、輔助人有登記事項證明書及MyNumber等處理記載的代理行為目錄

※出示的文件有時會複印。請事先諒解。
※由於上述以外不得已的理由來廳困難的情況下,請事先向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諮詢。
※除了證明來廳困難理由的文件外,還需要出示本人帶臉部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請注意。

申請MyNumber卡

Q
申請用的信封過期了。
A

請在MyNumber卡綜合網站(外部網站)下載、印刷申請用的收件人姓名台紙和折入用的紙,貼在信封上。

Q
申請MyNumber卡後多久才能領取?
A

申請後大概一個月內會從區政府寄來一張名為“交付通知書”的明信片。收到了交付通知書後,請按照交付通知書上貼著的貼紙的嚮導預約領取日期,在管轄居住區的MyNumber卡特設中心或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的窗口領取。
申請後1個月以上沒有收到交付通知書的情況下,請向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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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正在申請MyNumber卡,搬家、結婚了。
A

如果搬到橫濱市內其他區或橫濱市外的話,需要在新的地址地區再次申請。轉入申請時請重新發行MyNumber卡的申請書。
在同一區內搬家或結婚等姓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在MyNumber卡表面的追記欄中填寫新的地址、姓名並交給您。

MyNumber卡的其他手續

Q
我是外國籍持有MyNumber卡,更新了簽證後在留期限延長了。
A

MyNumber卡的有效期也會延長,請拿到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另外,因為要確認4位數的密碼,所以請事先確認。
另外,過了原MyNumber卡的有效期(原來的在留期限),卡就會失效,所以請務必在有效期前辦理手續。

在更新簽證的過程中迎來了原來的在留期限的情況

如果把蓋有簽證更新中印章的在留卡(可以證明正在更新簽證的東西)和MyNumber卡帶到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的話,MyNumber卡的有效期會延長兩個月。新的簽證發行後(收到新的在留卡後),請再次來辦理MyNumber卡的延長手續。

Q
MyNumber卡和電子證書的密碼的再設定和初始化,在區政府以外不能進行嗎?
A

在管轄居住區的MyNumber卡特設中心(週末和節假日也開放)也可以辦理手續。
另外,通過智慧型手機的“JPKI密碼復位”應用軟體認證MyNumber卡,可以在便利店等地方重新設定MyNumber卡的密碼,並初始化。詳情請參閱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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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橫濱市MyNumber卡專用撥號

電話:0120-321-590

電話:0120-321-590

傳真:045-350-8484

市民局窗口服務部窗口服務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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