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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死亡申報書要去哪裡申報?另外,申報時攜帶的東西是什麼?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1月25日
A
請攜帶的物品和申報處等如下所示。
詳情請諮詢區政府戶籍課戶籍負責部門。
您需要攜帶的物品
・死亡申報書1份(申報用紙是全國通用的。)
・死亡診斷書或屍體檢驗書1封(由醫生製作的。死亡申報書的右半部分是死亡診斷書等地,請向那邊證明。)
・進行火葬的話,請一併提交火埋葬許可申請書。(火葬結束後,死亡申報書已經申報完畢。)
申報期間
・自得知死亡事實之日起7天以內
・在國外死亡的情況下,3個月以內
申報處
死亡場所及申報人(親屬或同居者)所在地或死亡者的籍貫所在區(任意一方可以)的“區政府戶籍課戶籍負責部門”。
(行政服務角及市政府不能辦理。)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870-21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