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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返還MyNumber卡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30日
A
因丟失等原因再次交付MyNumber卡後發現丟失的卡時,請攜帶MyNumber卡,向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提交返還申請。
另外,也接受MyNumber卡的自主返還。另外,由於自主返還的申報後再次取得MyNumber卡需要手續費(1000日圓),請事先諒解。
受理時間
平日8點45分到17點
第二個星期六:9點至12點(正午)
年糕
僅限MyNumber卡
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申報
本人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時,請準備以下文件,由法定代理人(監護權者、成年被監護人等)申報。
- 本人的MyNumber卡
- 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 證明代理權的文件
- 未滿15歲:戶籍全部事項證明
- 成年被監護人:成年後見登記事項證明書
關於本頁的諮詢
市民局窗口服務部窗口服務課(關於個別申請、申報的諮詢請諮詢區政府戶籍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頁面ID:821-47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