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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全部事項證明書(副本)、個人事項證明書(抄本)、改制原戶籍抄本、抄本在哪個窗口可以拿到。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27日
(1)證明書交付窗口
・可以在“原籍地的市區町村政府的窗口”辦理。
・市內有籍貫的話,“市內的任何區政府”都可以取得。(行政服務角、市政府不辦理。)
・另外,也可以通過郵寄申請。不能用電話和傳真申請。
<郵寄請求的發送地址>
〒231-8307橫濱市中區櫻木町1丁目1番地56橫濱市郵寄請求事務中心
手續費
一封750日圓
申請時攜帶的東西
・因為要進行到服務窗口來的人的本人確認,所以需要出示附有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駕照、護照、MyNumber卡等)。
另外,本人確認文件沒有國民健康保險證等照片的情況下,也有可能需要出示其他本人確認文件或提問。
另外,如果要求代理人的話,需要提交委託書。
・第三者(被請求的戶籍記載的人以及戶籍記載的人的直系親屬除外)是請求者的情況下,請詳細記載請求理由等。請求理由等不明確的情況下,有時會要求提供資料。另外,如果不承認有正當理由,則不能發行證明書。
・即使是直系親屬,在橫濱市的戶籍等地無法確認親屬關係的情況下,也需要出示能確認與記載的人的親屬關係的資料(戶籍等)。沒有資料(戶籍等)的提示,不能確認直系親屬的情況下,也有不能發行證明書的情況。
受理時間
各區役所戶籍課戶籍負責部門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45分至下午5點
每月第二、第四個星期六上午9點~下午0點
(受理時間中也受理午休時間段,週六(除第二、第四)、週日、節假日、節假日的調換休息日、國民休息日、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次年1月3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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