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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地址和姓名變更後可以繼續使用電子證書嗎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30日
A
利用者證明用電子證明書即使地址和姓名有變更,在有效期之前也可以繼續使用。
簽名用電子證書隨著地址和姓名的變更而失效,如果繼續使用的話,需要在居住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的窗口,變更MyNumber卡表面的記載事項和重新發行電子證書。此外,僅限於完成了記載事項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可以在居住區所管的MyNumber卡特設中心重新發行電子證書。
受理時間
區役所
- 平日上午8點45分~下午5點
- 第二、第四個星期六:上午9點開始~正午
- 週一、週二、週五(節假日除外):上午11點30分~下午7點15分
- 週六、週日、節假日:上午9點~下午4點45分
※不能辦理記載事項的變更手續。
※各特設中心的管轄區,請看MyNumber卡特設中心的頁面。
年糕
僅限MyNumber卡
關聯網頁
※未滿15歲或辦理成年被監護人的手續,或想將手續委託給任意代理人時,請務必確認上述網站。
關於本頁的諮詢
市民局窗口服務課(關於個別申請、申報的諮詢請諮詢區政府戶籍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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