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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急若草台分售地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青葉區町的規則製作諮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內:045-978-221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259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131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議區域內建築物的用途、形態及用地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1) 用途形態為獨門獨院專用住宅(包括玄關2個的2戶同居住宅)、醫院(獸醫院除外)併用住宅或自治會館。
(2) 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為150m2。
(3) 關於地基邊界,儘量避免磚牆及其他類似的東西,通過設置植樹、網柵欄、籬笆等,努力不破壞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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