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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尼希爾薊野A地區建築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青葉區町的規則製作諮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內:045-978-221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1,052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316KB)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議區域內的建築物用地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1) 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為150m2。
(2) 幹線道路(有區域圖所示的人行道的道路。)的地基,不得在該道路上設置汽車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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