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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尼希爾薊野B地區建築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包括建築協議區域)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從事前協商要求地區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協商要求地區內的地基上有建築計畫的話,請事先聯繫運營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的聯繫方式請諮詢青葉區町的規則製作諮詢中心(青葉區區政推進課內:045-978-2217)。
- 關於鄰接地,今後有可能加入建築協定,請注意。
- 什麼是“事前協商要求地區”?
- 被認可的建築協議區域圖(PDF:482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不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細圖 - 建築協議書(PDF:137KB)
※關於協定的基準等的處理,請務必向各運營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議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5條本協議區域內建築物的用地必須根據以下各號規定的基準。
(1) 地基分割後的最小面積為150m2/區劃。
(2) 對於面向幹線道路(帶人行道的道路、附紙建築協定區域圖所示)的區劃用地,不能在面向該道路的部分設置汽車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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